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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Q88商务平台协议
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,就甲方为乙方的建立网上电子商店提供电子商务系统软件平台事宜,达成如下协议,双方共同遵守执行: 本协议所指甲方为上海品信软件有限公司,乙方为使用本电子商务系统软件平台的商家。

甲方向乙方提供网络空间及电子商务系统操作平台,乙方在该系统上开设网上电子商店销售商品、提供服务、树立企业品牌形象。具体内容如下:
1.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电子商务系统平台使用权限一年。

2.乙方可在该系统平台构建自己的网上商店,就此开展销售服务..

3.甲乙双方均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,妨碍对方交易及平台正常运行,损害对方品牌声誉的行为。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发布反动、色情信息及不道德促销。

4.甲乙双方应尽力避免服务中断,但因非甲方过错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,乙方应予以理解,并协助解决。非甲方过错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黑客入侵、电讯服务受阻等原因。甲方需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网站进行平台维护及资料修改,若因此造成正常服务中断,乙方应该予以理解。甲方服务中断有义务及时通知另一方,并将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。

5.此协议自协议签订之日生效,期限为12月。

6.乙方保证其具备合法经营资格,否则,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,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,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。

7.甲方只为乙方提供一个网络软件系统平台,对于商家的一切交易与甲方无关,商家必须在网店提供交费方式。

8.乙方当无法按交易规定交货且需要退款时,由乙方用户直接联系,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。

9.甲方在法定工作日内对电子商店进行必要的维护、更新以保证网上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,并拥有电子商店的版权和所有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及运作权。

10.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,甲方为乙方开通电子商店平台服务

11.甲方应尊重乙方的商品经营权利,不介入乙方商品销售服务的事实交易,不干涉乙方合法正常的经营活动,但对乙方经营的商品有最终否决权。对于通过电子商店实现的交易,甲方有权知晓详情的权力,有关详情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订购信息、交易额、送达时间、用户满意程度等。同时,有权直接联系相关用户以确保上述情况的客观真实性。具体执行方法,由双方协商确定。

12.如因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,使网站商店系统崩溃、破坏或无法使用而导致商品销售服务无法完成或丢失相关的信息、记录等,甲方无须承担责任。

13.如乙方违反协议有关条款,或多次遭到顾客投诉而影响电子商厦声誉的,甲方有权单方面依据协议规定追究乙方责任直至终止协议。乙方自行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。

13.在签订本协议之前,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真实、准确、完整并能反映当前实际情况的资料,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和有效性。由此引出的任何纠纷与诉讼都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,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。

14.本协议有效期内,拥有甲方的电子商店交易平台使用权。

15.在电子商店内进行的销售行为和销售的商品应符合中国法律、法规的有关规定。乙方负责任何与商品销售服务有关的一切网上和网下行为、事务。由此引出的任何纠纷与诉讼都由乙方负责,与甲方无关。

16.乙方在电子商店发布的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以及一切经营行为,必须:(1)保证其准确性、真实性、合法性;(2)不得发布任何违法、反动、政府明令禁止的信息或言论,并不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;(3)严禁任何有偏见、歧视性、仇恨、亵渎、诽谤、恐吓、骚扰的内容;(4)严禁任何可引起公众不安、危害社会安全的内容。如因乙方提供的信息内容经营行为而导致的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,由乙方全部负责;如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,由乙方赔偿。(5)不得有其他任何违法行为。

17.未经甲方书面同意,不得将甲方提供的网上电子商店转租或以其他形式(包括合作形式)提供给第三方使用。

18.须在甲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(工作日)对由甲方转交的顾客投诉给予答复。

19.允许甲方查询乙方在网上所销售的所有产品的信息。

20.因乙方行为违反协议条款,造成甲方损失的,应全额赔偿。

21.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,知识产权及栏目的所有权,不得从事或参与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。

22.本协议对每一方的合法继承人均有约束力。

23.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。协议期内,如发生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,如协商不成,双方同意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。

24.本协议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,经乙甲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。协议期满后,如双方无异议,可另行续签合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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